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及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 of Shandong Women's University
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理事长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五)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六)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七)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副理事长职责(财务负责人)
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基金会财务工作,主要负责:
(一)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提议基金投资项目,使基金实现合法、安全、有效增值;
(三)负责审核年度拟定的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负责审核年度预算外支出;
(五)主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涉及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及组织基金会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审工作。
(六)负责审核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三、副理事长职责(新闻发言人)
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基金会筹资工作,主要负责:基金会的对外联络、资金引进、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四、秘书长职责
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五、监事长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依照章程规定监察基金会财务情况,按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
(三)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督理事会负责人的职务执行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五)基金会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一)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账,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每月按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
(三)会计监督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出纳职责
(一)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 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妥善保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卡片,确保资金安全;按规定做好银行存款、取款的结算工作;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四)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五)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相关印章。